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要求,下面就市发改委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工作落实情况,作简要汇报。
近年来,发改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充分发挥职能,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兴边富民等工作。
一、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努力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经济发展承载能力。
近两年,共争取到国家公路建设补助资金14亿元,用于省道104线、国道331线、国道210线、省道335线等公路建设工程,以及 旗旅游公路。为 旗通用机场建设争取资金2785万元。在持续推进 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 2017年又为口岸物流园区争取资金1000万元,今年重点推进 、 两条公路和口岸至铁路项目建设。
二、营造民族地区良好发展环境
委领导多次带队到 旗和 旗调研投资、项目和生态建设工作,责成有关处室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并将完成情况与年终实绩考核挂钩。
一是在政策扶持上向民族地区倾斜。每年在组织编制投资计划草案、提出重点争取项目时,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同 旗、 旗等地区的沟通联系,能列入计划的项目尽量策划安排,一些打捆项目也向两地倾斜。近两年,为 旗争取项目 44个,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1.4亿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194万元;为 旗争取项目35个,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2.4亿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190万元。
二是在生态建设上向民族地区倾斜。近两年,共为 旗争取到京津风沙源治理建设资金3236.6万元、退耕还林还草专项资金5220万元,为 旗争取到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和千亿斤粮食增产工程建设资金3000万元。
三、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将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持续加大投入力度。
近两年,共为 旗、 旗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2亿元,实施了涵盖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养老、残疾等领域公共服务保障提升项目39个,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均等化发展水平得到提升。
四、开展民族地区扶贫工作
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近两年,共为 旗、 旗争取到异地扶贫搬迁资金1.8亿元。今年 旗计划搬迁1454人、 旗计划搬迁3021人,目前 已完成728人、 已完成1510人。
五、推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立足固疆兴边,结合产业发展基础,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编制完成了军民融合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策划储备重点项目2606个、总投资2.3万亿元。核电、高端装备制造、稀土新材料、石墨新材料4个军民融合产业园加快建设;全国首个军民融合综合评估中心、军民融合创新促进中心、中国技术交易所、自治区军民融合大数据中心启动实施。
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同时,我们坚决维护民族团结。获得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今后,我们将继续立足自身职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各民族团结发挥更大作用。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