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全生产巡查情况通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工作汇报
宿迁市安巡办:
我县接《沭阳县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通报》后,县委卞书记对该工作当即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分管领导范县长牵头落实措施,县安巡办作为承办单位。县安巡办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读该通报,并对通报中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细化分工。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根据各部门、各乡镇职责,将任务进行明确分工,明确各相关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相关企业对本单位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有主体责任,相关属地乡镇、监管部门对相应企业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有监管责任。要求各相关乡镇、部门、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此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为重要抓手,不断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梳理,查缺补漏。要求存在隐患问题的相关乡镇、部门、企业要认真对照巡查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补齐本乡镇、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短板,确保在整改时限前将所有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求市安全生产第一巡查组巡查未涉及的乡镇、部门和企业也要对照隐患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开展全方位的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切实做好国务院、省、市派驻督导组督导我县迎检备查等各项工作。
三、定期督查,严肃问责。我县安委办将结合县级第一轮巡查,对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整改不力或未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的,对相关企业将实施顶格处罚,对相关乡镇、部门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从严查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