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查报告

时间:2023-01-31 06:15:32
个人自查报告[此文共106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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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个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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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领导组在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部署,我们组织力量将自查自纠阶段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汇总梳理,聚焦提炼,在此基础上,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个人自查报告。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改进方向。现将我中心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工作中,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深入查找我中心在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解决思想观念不够适应的问题。思想观念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整治吃拿卡要工作的学习理解不深不透;二是对科学的文化发展观认识还不深刻;三是改革创新意识、市场竞争意识还不够强;四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不够经常和深入;五是工作效率不高等等。

二是解决服务质量不到位问题。今年,我们要充分发挥“质量参谋”作用,最大限度地挖掘质监职能优势和潜力,深入企业,贴近基层,按照“引导、培育、扶持、保持”的方针,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围绕“质量振兴”和“名牌兴企”战略,切实做好企业争创名牌工作 ……此处隐藏10567个字……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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