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承包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发包方: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北京宇阳太新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为了建设“安全、高效、优质、和谐”的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目标,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经营承包给乙方,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指标
2.1 承包期限: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为一个承包周期,到期后甲乙双方重新测算指标后续签合同,也可实行滚动承包。 2.2 承包形式:实行承包费用与吨煤成本和原煤产量挂钩的承包
经营责任制。
掘进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单位工程造价进行结算。 2.3 承包指标
2.3.1吨煤成本承包费用:包括材料费、水电费、洗煤厂运行费、工资及各项附加费、煤矿管理费。(具体构成见附表)
2.3.1.1材料费是指乙方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除大中修、更改、安措三类工程和掘进工程以外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材料费用。包括:井下、地面使用的木材;锚杆、锚索、金属顶梁、单体液压支柱、金属支架、金属网等支护用品;炸药、、导线等火工品;钢丝绳、钢轨、钢管、运输胶带、电缆等大型材料;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矿灯、小电机、小水泵、局扇、低压防爆开关等12中小型设备及工具;水泥、砂石等建工材料;运输车辆用油、设备用油等油脂;劳保用品;五金、工具、电料、杂品等其他材料。
2.3.1.2 水电费是指乙方在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井上下区域所发生的一切水电暖费用支出。包括采煤、掘进、机运、机修、大中修、更改、安措、“一通三防”、污水处理、供水、物资管理、经营管理、后勤物业生活等一切与煤矿相关的水电费开支。
2.3.1.3 洗煤厂运行费是指乙方为完成原煤洗选及储运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用于洗煤厂的人工工资及附加、水电费、材料费、管理费。
2.3.1.4工资及各项附加费是指乙方直接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一切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各种补津贴、劳动
保护、月度季度年度奖金以及安全兑现奖等一切项目和名称的奖金),以及根据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基本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公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甲方按照下表确定的'定员编制支付给乙方工资及各项附加,超编人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劳动定员编制及用工表
2.3.1.5 煤矿管理费是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为组织安全生产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以及通讯电话费。
2.3.2 原煤产量:在承包期内乙方要确保两个综采工作面生产,完成原煤生产指标120万吨。甲方根据煤质和用煤需求情况,审定乙方上报的月度产量计划,乙方有义务执行该计划。
2.3.3 掘进进尺:在正常接续时间内,满足两个综采工作面接续所需完成的掘进工程量。一般断面煤巷平均进尺不低于150米/月、岩巷平均进尺不低于90米/月,特殊断面另行测定。甲方审定乙方上报的月度进尺计划,乙方有义务执行该计划。
2.3.4煤质:根据实测情况,制定煤质月度考核的具体指标。甲乙双方根据此指标进行月度考核兑现。
2.3.5 安全生产:
2.3.5.1井下生产力争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一、二级非人身事故;
2.3.5.2地面消灭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达到“两无两杜绝”要求。“两无”指:①无火灾事故,②无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露和无火工品丢失、爆炸事故;“两杜绝”指:①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②杜绝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生产责任事故。
2.3.6质量标准化:考核年度达到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标准。矿井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办字[2004]24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