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场承包合同书
山场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闲臵山场资源,提高山场的利用价值,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山场约 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山场四至界址: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林班: 。
2、承包期间该山场的山权归甲方,林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山场砍伐和采挖。
3、承包期间如遇政府需征用该山场时,山林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补偿费按当时树山补偿标准计算),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承包期限:共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1、承包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整(¥: )
2、付款方式:
,并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
四、甲方须交清山林界址,保证无任何-山权、林权纠纷。承包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如遇山场纠纷,甲方须全权负责处理清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 ……此处隐藏643个字……接方如继续使用,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向转让方提交续用申请书,经双方同意,再向南城村委会重新续订合同。
三、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甲方与大冶市南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山场承包合同作废,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原合同交给乙方存档备案。
四、价款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壹拾叁万元,作为转让合同的'补偿费用,此款在合同签订时即以现金方式付清。
五、甲方在原来经营山场所产生的债务权由甲方享有,所产
生的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确保第三人不因此找乙方扯皮、闹-事,保证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上述第三条转让合同补偿费用包括原合同的承包金,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地面林木、附作物以及为经营林地所修建的一切建筑设施的补偿费用等。
七、协议签订后,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再以任何其他理由为借口,找乙方扯皮闹-事。
八、大冶市金牛镇南城村村民委员会必须协同乙方搞好周边工农关系。
九、乙方承接后开发建设,在转让土地范围和转让年限44年内,工程项目在公开、公平、公证的前提下,按国家当年有关的预算金额为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原承包业主吴前进同志建设施工。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之条款,信守协议之内容,不得再为此起纷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协商意见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及南城村、湖北省铭浩绿色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