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青岛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青岛房屋租赁合同1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 】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 ……此处隐藏15683个字……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
青岛房屋租赁合同11SD——20xx——1001 合同编号: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修订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青岛房屋租赁合同12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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