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目录
1.工程范围
2.合同文件
3.履约保证
4.工程差价和完工时间
5.转包和分包
6.图纸
7.一般责任
8.完工
9.工程保险
10.人员和财产的损害
11.第三方责任保险
12.人员的意外事故或伤害
13.对承包方未履行保险义务的救济
14.应当遵守的法规和规章等
15.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16.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17.劳工
18.材料和工艺
19.施工的检验
20.不适当工作和材料的撤换
21.工程的中断
22.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23.工期的延展
24.工程的进度
25.工程的延期的损失计算
……此处隐藏14027个字……;或(c)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混乱,其已不能继续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则承包方根据合同在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有权终止合同。
(2)根据本条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满时,在不抵触第30条第(1)段规定下,承包方应当尽快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带来的施工机械。
(3)一旦合同终止,发包方就处于本合同第35条第(8)款所规定的合同被终止时对承包方付款的同样责任之下,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这种终止所引起的损害或补偿的总额。
第四十条 文字
发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间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都应当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写成。
第四十一条 应遵守的法律
与合同项下工程的执行相联系,发包方、其代表、职员、承包方的技术员或雇用人员都应遵守帕尔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二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证人面前签字盖章,每方保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附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