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曹庄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由教育局宏观统筹,学区统一实施,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本地段居民的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领导机构: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必须严格贯彻市、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我们首先成立了一个招生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与教务处一起制定招生实施方案计划,努力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建荃
副组长:路汀
组 员:张伟、张瑶
三、具体招生工作措施。
1、我校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免除学杂费、农村学校免课本费及今年招生时间等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创造良好氛围。
2、我校将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联系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工作。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的现象,以维持正常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4、小学招生一律不进行测试,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及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学校不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5、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乱收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招收符合年龄的校区内学生,2019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薄、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校登记入学。
3、不拒绝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就读。
4、 报名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新生测试
5、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当天向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5月8日,召开校招生工作会议。传达县招生工作的计划及要求。
2、5月19日,张贴招生通告及送招生简章(介绍)等宣传资料。
3、5月25日前做好招生的准备工作。
4、5月26日——5月27日进行地块生新生报到和分发通知工作。
5、8月24日新生统一报到,收新生的预防接种卡。
6、9月30日前为所有新生建立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