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专家人才项目情况总结

时间:2022-10-06 11:57:59
各类专家人才项目情况总结[此文共1786字]

各类专家人才项目情况总结

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规定,从2012年起,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拔培养4000名左右“工程”国家级人选,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400人左右,其中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领军人才100名左右。

人才待遇:“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规定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进一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要向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人选倾斜,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他们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推荐程序:推荐工作由市州人社局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州人社局推荐人选。市州人社局应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根据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和推荐指数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社厅。

二、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一定程序认定进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的称号,简称政府特贴专家。每两年评选一次。

人才待遇:1995-2000年是一次性发放5000元;2001-2006年变为一次性发放10000元 ……此处隐藏506个字……奖励制度。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开发工作的决定》(省委发﹝2000﹞30号)及《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4﹞37号)等文件规定,全省每三年开展一次"甘肃省优秀专家"的评选活动,每次评选100人左右,由省委、省政府颁发"甘肃省优秀专家"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20000元)。

推荐程序:地方所属基层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人选,按隶属关系由所在人社部门逐级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经本单位公示后将申请人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按照分配指标,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将拟推荐人选经市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社厅。

五、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本地现有人才干事创业,特别是为我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省政府决定开展享受甘肃省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员遴选工作。在企事业单位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9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人员(经组织批准延退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以实际受聘时间为准)。已享受甘肃省院士津贴、甘肃省特聘科技专家津贴、甘肃省领军人才津贴、博导津贴等我省人才津贴的人员,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等人员不能申报。入选人员每月享受津贴1000元。

遴选程序:遴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核等程序,按隶属关系和60%的控制指标,自下而上、逐级向上推荐申报。市州所属单位及非公有制单位人选由所在市州人社部门负责推荐,统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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