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信访条例》规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及时在本单位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现将相关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一、宣传动员,统一思想
接到文件后,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切实领会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了干部职工思想,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分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组织落实
(一)抓领导,明确责任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是关键。我们明确了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
(二)坚持原则
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在排查过程中,有的群众不理解,不配合工作,工作组就耐心细致地为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得到了群众的有力配合。
(三)找准重点
根据文件指示,本次活动排查重点是历史遗留的、长期纠缠没有解决重复上访、进京上访、闹访缠访等问题。特别是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我局工作组成员分头行动,迅速展开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四)深人开展领导亲自接访和主动约访活动
领导定期深入到所管的辖区,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曾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局领导亲自带队积极约谈了曾经有上访苗头群众,了解有此想法的真正原因,并认真听取其诉求,动员各方力量将矛盾遏制在了萌芽状态,最后使该群众满意而归,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五)及时化解新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行动中,我局干部对排查出的新矛盾纠纷,做到了及时予以协调和化解,对能够解决的矛盾问题当场予以了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向群众耐心做好了解释工作,并进行备案、上报,配合司法部门予以了协调解决,努力做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局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单位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领导包案制,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防止出现赴京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工作预案能迅速启动并得到有效处理。
三、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每月定时召开分析例会,听取前个月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方法创新性不够,排查效率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摸索、考察等途径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在本系统内深入开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继续全面排查和分析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再化解一批突出的、重大的、危险性的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处理中心工作,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