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普是疾病防治的最好“疫苗”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预防疾病和获取健康知识的需求日益增加。加强健康科普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健康传播活动,将健康领域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向公众普及传播,从而提高公众健康素养。目前,“健康中国”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其中“普及健康生活”是该战略的重点内容。然而,2013年卫生部公布的全国居民健康素养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具备健康素养的总体水平仅为9.48%,仍处于较低水平。在这一情形下,做好健康科普显得尤为重要。
河南省抗癌协会成立30多年来,始终把癌症防治的科普宣传工作列为协会的首要任务,特别是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以来,我们结合我省林县食管癌防治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坚持不懈的团结依靠广大肿瘤科技工作者把普及肿瘤防治的科普知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让科普活动更多地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生产、走进生活,让科普作为抵御疾病的“广谱疫苗”。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总结是我们认识到,要做好健康科普工作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养和激发我们临床医生、科研工作者认识开展科普的重要性,参与科普的主动性。
使科普工作成为广大会员的自觉行动,考核团体会员单位和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目标的主要内容之一。我们协会为了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去年我们将科普康复部分设为科普宣传和癌症康复两个部门,并挑选了省肿瘤医院陈小兵 担任首届部长 ……此处隐藏1463个字……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开拓健康科普工作的新局面,为河南人民的健康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同时也呼吁和建议各级政府要作为健康科普第一责任人的身份,把事关健康中国2030目标的关键措施不但能在立法层面,而且具体执行和落实层面制定更具体、更详细、可操作、能落地的制度和规定。
一是应该加快健康科普体系建设 应将健康科普健康教育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策略,整合资源,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疾病预防等相互协调,理顺医学科普健康教育相关专业机构的管理体制,建议各级政府成立健康科普教育领导小组或健康教育促进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解决科普健康健康教育中的具体问题。
二是 建议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健康科普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大健康科普健康教育投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健康科普健康教育中的职能,促进健康科普宣传普及,提高人民健康意识。发挥政府主体监管的引导主体责任,明确社会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健康教育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以健康科普基本知识的知晓率、慢性病发病率、控制率等,作为相关政府工作的考核指标。
三是要给民众提供高水平的健康科普知识,杜绝虚假宣传,政府和媒体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首先,政府部门应制定全国健康科普规划;制定健康科普专家的准入制度,保证讲授健康知识的人员是有一定资质的专业人员;组织卫生机构通过卫生宣传日、社区健康讲座、社区义诊、健康教育材料发放等契机和形式,向公众传播科学的健康信息;创建专门向公众提供健康信息服务的政府网站;加强政府对健康信息的生产与应用科学评价与监管;在保证健康教育信息的科学性的基础上,开展公众健康信息素养教育,为公众在查找、获取和有效利用健康信息的知识和技能方面提供支持,不断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