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五法”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效果明显

时间:2022-10-06 11:58:27
采取“五法”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效果明显[此文共508字]

老话说“方法土到极致,就成亮点”。沙坪街道石鼓场镇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沙坪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对标对表,在驻守石鼓便民中心人员极少的情况,千方百计推进创文工作,用“五法”整治车辆乱停乱,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宣传法。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组织人员每天通过“小喇叭”播发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录音和流动小喇叭喊话等方式逐店逐门宣传门前“五包”和“门内达标”及车辆停放的要求,凝聚广大居民和赶集群众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安全的意识。

劝导法。驻守人员组成劝导组坚持每天不少于4次上街劝导。在各自的包保路段中对初次发现有乱停放行为的车主,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和教育,让其改正乱停乱放初次行为。

挪移法。包保人员合力对没有停靠在指定停车位的两轮摩托车、二轮电力助力车和三轮电力(汽油)车,推到划有停车位的地方规范停放。

“绑腿法”。对多次劝导无人答应或乱停乱放又上锁,包保人员无法挪移的车辆,专门加上一把“链子锁”。这样,驾驶人即使打开了他自己的锁,仍然驾驶不走车辆,那他必须找到包保人员说清情况并保证不再乱停乱放车辆。

保证法。凡是被锁乱停乱放车辆驾驶人前来取车,必须书面作出承诺,承诺严格遵守创建文明城市相关规定,不再乱停乱放车辆,而且向其他群众宣传,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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