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小结

时间:2022-10-11 11:11:24
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小结[此文共964字]

为确保我区医疗美容卫生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有序、高效、稳妥开展,结合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医疗美容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推进计划,我区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开展医疗美容健康监管执法,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医疗美容机构5家,其中1家美容专科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4家,根据文件要求,依据“机构自治”原则,指导辖区内5家医疗美容机构对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并及时上报自查整改报告。

二、 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要求各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许可设置医疗美容相关科目内,按照许可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由主诊医师或者在主诊医师指导下的执业医师负责实施。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及时报告自查整改情况。要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三、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

要求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后,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四、开展首轮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监督检查重点,于2020年5-6月着重对辖区5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开展了首轮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表明,5家医疗美容机构均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执业地点执业、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医疗美容项目经过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并在备案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能按手术分级制度开展美容外科项目;美容医师、护士均持有执业证书并经注册;未发现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均能履行告知义务等情况。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诸如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病历文书书写不够规范,医疗废弃物未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转运等,区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存在问题均已责令当事医疗美容机构限期整改。

五、重视医疗美容投诉

对上级转办和群众投诉的医疗美容投诉举报,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截止目前共接受投诉2起,均以调查结束并反馈当事人,现正在办理一起检察院移交的医疗美容案件。

六、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分所将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印发张贴宣传资料、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坚决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强化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重视举报投诉,及时核实严肃查处,着力提高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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