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机动车源头管控
根据《XXXX》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陪同省生态环境厅及第三方检测公司对XXX等公司,每个公司随机选取6台新生产部分车型销售车辆对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道路实际排放等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测。待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结果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机动车污染监管
1. 工作部署
为加大重型柴油货车治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调度部署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先后下发了《XXXX》、《XXXXX》、《XXXXX》等文件,对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同时,市政府大气办利用每日调度机制多次对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相关工作进行调度布置,要求各县市区落实好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相关措施。
2.中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
(1)中重型柴油货车
根据省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开展柴油货车统计工作。2019年10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摸底调查柴油货车相关统计表通知至各县市区并发函至市直相关单位,要求对柴油载货货车、公共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柴油货车、营运柴油货车、用车大户柴油货车等情况进行梳理并按时完成填报。目前,我市中型(4.5吨-12吨)柴油载货货车60039辆,其中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货车8330辆、国五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货车13628辆、国三及以下排 ……此处隐藏2331个字……>
2020年着重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重型柴油车管理。尽快安装省界遥感监测设备,开展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总质量3.5吨及以上)专项治理,有序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严格开展路检路查,深入开展入户抽查,加强过境车辆管控,深入开展重型柴油货车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对辖区内检验机构实施清单式管理,建立监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管方式。通过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检测比对和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开展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对现场抽测、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系统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倒查排放检验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检验机构检测造假行为。
三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中心城区核心区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严格高排放车辆交通管控,在主要进城道路设置限高警示牌及龙门架,严禁重型高排放车辆进入中心城区及县城建成区。加强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对超标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柴油货车环境监控监管能力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完善治理后期措施,鼓励重点用车单位自建颗粒物捕集器(DPF)再生设施,或由尾气治理企业建设区域性集中再生设施,提高尾气净化装置有效使用率,并给予适当财政补贴资金。
五是加快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建设,在2019年完成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学习,在明年的工作中探索应用扩展,做到。
六是组织落实国家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协助做好对用车燃油品质的监督管理,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