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型肺炎防控复工企业公司的一封信

时间:2022-12-15 16:08:01
致新型肺炎防控复工企业公司的一封信[此文共883字]

致新型肺炎防控复工企业公司的一封信

各企业:

近期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已在全国打响。为提高广大企业防范新冠肺炎防控意识,提高企业自我防护意识和保护能力,特此要求全县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复工有关防控工作:

1.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全县各企业复工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具体时间以进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为准。

2.以下四类企业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向属地乡镇、园区申请复工,待行业主管部门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开工。主要是:①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的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企业;②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空气净化及卫生防护用品等生产单位;③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生产供应等企业;④其它经批准的重大重点项目及需提前开工的企业等。

3.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县防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制定复工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资储备、员工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向县政府承诺确保各项疫情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如违反防控工作有关规定,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省防控指挥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及员工返岗的公告》(2020年第3号)、市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和本手册。湖北等省外重点疫区员工暂不返岗。严禁进贤县以外返回人员未经14天健康管理观察直接上岗。所有返岗员工必须取得居住地乡镇以上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同时向企业承诺本人近14天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情况。所有员工、访客等进入厂区前必须配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测量,并安排专人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者禁止入场,并报告企业负责人。

5.企业运行做到“大中小” 三个封闭,实现整个企业封闭管理、功能区分(车间、办公、宿舍、食堂等)之间封闭管理、功能单元内部封闭管理,细化不见面、不接触等各种封闭措施。

6.复工企业要严格执行省卫健委发布的《关于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落实各类防护措施,不得举办各类员工集聚活动,企业员工不采取防控措施不得前往公共场所。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让我们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进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致新型肺炎防控复工企业公司的一封信[此文共883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