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部门、总支、支部、科室、西院: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扎实抓好我院行业作风建设,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求实创新、便民惠民”为目标,有针对性的解决医务人员在行业思想、纪律、服务、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法治观念、纪律观念,优化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提供有力的作风保证。
(七)验收总结表彰(9月30日—-10月30日)。科室对开展“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活动进行阶段总结,于9月20日前报院行风办,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院行风建设督查组根据平常检查考核,结合医院年终总结,对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科室﹚”和争做“人民满意医务工作者”活动进行评选,对评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实施。各科室、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开展“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活动,与学习贯彻落实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主题教育、医院管理年(质量管理年)、省直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首批“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行风专项治理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各科室、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和克服摆形式、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