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协会面临的新形势,使协会的财务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本协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秘书处设财务部。秘书处财务部是协会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协会财务会计核算,保证协会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第三条 协会的会计核算以协会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协会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四条 协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年、月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 协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确定的如实反映、满足需要、实质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谨慎性、重要性等基本原则。
第六条 协会的财务会计科目设置必须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 协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记录使用中文。填制会计凭证、登记 ……此处隐藏6979个字……p>
全规定措施 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 2 )学习培训机会( 3 )职务晋升、加薪 ( 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特别奖金。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