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务会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效率,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议事决策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决策坚持先调研后决策、不调研不决策,广泛征求意见,自觉做到个别酝酿、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
——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协同推进。
——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同级政府机关和其他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守秘密。
一、部务会会议
部务会是旗委组织部的领导决策 ……此处隐藏1816个字……轻重缓急提出《部务会会议有关事项报告单》(详见附件2),包含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参会人员、列席人等信息,按程序报常务副部长、部长审定。
6.《部长办会会议有关事项报告单》(详见附件2)经部长审定后,办公室通知出席人员、列席人和室(办)。会议材料由提交议题室(办)按照部长办公会议材料规定格式(详见附件3)和数量自行印制,并提前1天送办公室。会后,办公室存档1套。
7.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多项议题时,须逐项汇报、逐项讨论。
8.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持会议部领导集中与会人员意见,对所议事项形成落实意见。需提交部务会会议研究审议决定的,按部务会会议有关程序执行。
9.参加部长办公会议人员对涉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三)会议记录和决定事项的落实
1.部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派专人记录,记录要按照如实记录、突出重点的原则,真实反映会议情况。会议记录经有关部领导审定签字后存档。
2.需提交部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部长办公会议不得代替部务会会议作出决策。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