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3-01-19 16:07:55
关于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此文共999字]

中共党组关于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相关要求,现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 党组

2020年9月10日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区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针对性、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思想

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扣省委、市委和区委战略部署组织专题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省市区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领导讲话要求;

(四)涉及信访稳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安排部署;

(五)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参加人员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以及相关党员干部职工。

四、时间安排

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纪律,加强组织领导。由区信访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负总责。王廷江任副组长,配合组长开展好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审阅学习计划,督促检查各成员的学习情况。

(二)创新方式,提升理论水平。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自主学习为辅,围绕《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表》,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四川省党委(党组)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融学”、“两微一端”等平台载体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自学,撰写读书笔记,增加知识,开拓眼界。

(三)学用结合,增强学习效果。党组成员,要为干部职工和联系镇(街道)、村(社区)党员群众作报告或上党课不少于 1 次,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调研文章不少于 1 篇,并积极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党建》和《四川日报》《四川党的建设》《社情与民意》等报刊杂志上发表理论调研成果,积极宣传推广好的经验。

(四)其他事项。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按照学习主题,认真做好准备,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向局党组书记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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