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0-06 12:11:10
乡镇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此文共2712字]

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及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20〕23号),永安委办〔2020〕20号《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主要内容< ……此处隐藏1561个字……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推进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三年整治密切结合,积极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开展宣传活动,要因地制宜,切实达到以活动提站位、以活动强素养、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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