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时间:2022-10-07 11:11:10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此文共4941字]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首要任务,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更好地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讲政治,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三)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的各级党委所属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二、组织设置

(四)设立原则: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方式,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保证每一名离退休干部党员都在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五)设立方式 ……此处隐藏4003个字……/p>

(二十九)党内关怀帮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支部党员常态化帮扶办法和志愿服务。

(三十)发挥作用:组织引导支部离退休干部党员积极服务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在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红色基因、参与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助力脱贫攻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七、基础保障

(三十一)经费保障: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下拨比例不低于70%。下拨的党费作为党支部活动和工作经费使用。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确保下拨党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科学规范。

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给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适当工作补贴。

(三十二)党员活动室: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实际情况,设置与党员数量匹配的相对固定的党员学习活动场所,满足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学习活动的需要。场所要有“老党员共享家园”标识,设置党务公开、规章制度和政策宣传栏,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一室多能、一室多用”。

(三十三)网络阵地建设:利用信息服务平台、互动交流平台、党建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智慧党建,把支部建到网上、把党员连在线上。鼓励党员参与网络宣传,用积极声音引导网络舆论。

八、附则

(三十四)本标准由省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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