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党政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时间:2023-05-16 21:10:42
2020年度党政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此文共1349字]

2020年度党政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按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要求,我将个人2020年度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遵守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的情况

2020年度我按照《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将自己的言行始终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时时事事以自身廉洁自律的行为去管理分管科室干部职工。自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省、州、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找自身差距,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专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整治,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严格遵守“禁酒令”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大胆管理,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严格按照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分管领导责任,督促分管的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农村社会统计科、工业能源投资统计科干部职工遵守党纪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和其他班子成员一起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五好”干部标准、德才兼备、崇尚实干、群众认可的原则,积极对我局部分科室人员调整进行建言献策。坚持在急难险重中培养、选拔干部,让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受到重用;严格按民主推荐、集体研究、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审批备案等程序办理;认真抓好中央、省、市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和反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严格规范党政机关“三公”消费行为,结合分管财务工作,按照财经制度严格审核有关经费支出;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问题。坚持下基层和进村入户、访贫问苦,做到精准扶贫,落实措施、责任,做到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达到让扶贫户满意的效果。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作为局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廉洁从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按照局党组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我认真遵守财经制度,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自身家属。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带头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的“禁酒令”。严格要求自己,没有以权谋私,没有营私舞弊,没有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或礼品礼物。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牢记勤政为民、服务为先、廉洁从政、淡泊名利,权力必须为群众谋利益,绝不为个人或少数人谋私利的思想,不以数谋私,教育巡查分管科室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杜绝“数字腐败”,发现苗头,立即对分管科室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四、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廉政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各项廉政承诺。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礼金、礼品和其它支付凭证;没有跑官要官、任人唯亲;没有利用职权为配偶、其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没有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没有用公款变相旅游;没有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康旅游等活动;没有报销应由个人、配偶和子女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没有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及招投标采购问题。坚持下乡公务餐在食堂就餐,并及时向镇、村缴纳伙食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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