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通过参加隆阳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结合自身情况,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时刻提高警惕。通过听了何家发、李梅波两位同志在办案过程中涉及虚假诉讼案件自我检讨汇报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我们的职责,但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不一定全部真实,我们必须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确保案件的真实性。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但如果自己一不小心,也可能陷入法律的空子里,让自己受到伤害,面对公、检、法、司,我们始终属于弱势权体,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伤害,就是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防范风险意识,对自己办的每一件案子用心、细心。
二、坚定信念、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深刻反思自己,严谨办案。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提高政治站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生利益矛盾也不断增加,在目前竞争激烈的法律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好自己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受到伤害。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137号、138号两个“部令”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严格指导着自己的日常工作。坚持以“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为原则,学好法、用好法,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