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以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1、工作中,坚决反对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我院也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的规章及制度。
2、坚决反对开单提成,特别是反对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3、坚决反对违规收费,病历中未记载的医疗服务(医嘱、检查、检验等)无收费,无价格政策未允许收费的医疗服务进行收费,不存在分解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无违反价格政策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无擅自增加卫生材料品种和服务内容并收费。
4、无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无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的行为。
5、无参与推销活动,无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无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6、无商业目的统方行为,无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的行为,无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
7、无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行为,无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推销)、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行为。
8、本人遵纪守法、廉洁从医,无收受回扣。无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从未参加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9、本人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从未收受患者“红包”,从未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10、本人带领中医科肾病亚专科团队,严格落实医学诊疗核心医疗制度,规范使用辅助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严格遵守医保基金监管要求,规范使用医保资金。
11、本人反对医疗欺诈,在诊疗过程中无诱导消费、欺诈医疗、胁迫医疗等行为。无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票据行为。无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行为。无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行为。
12、本人自觉维护协和医院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无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从未参与号贩子、医托、“黑护工”“黑救护车”等非法行为。未与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接触。从未参与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院内的工作。
13、本人无违法违规执业。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挂证)、无证行医行为。无超范围执业行为。
以上是我的自查整改报告及心得体会。在今后的医疗工作中,我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党中央及国务院的政策及要求,坚持原则,严于自律,救死扶伤,为人民医疗事业贡献自我。